2006年4月, 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开始全面参与北京市公共场所英语标识规范工作,成立专门项目组,同时派骨干人员到外办协助制订标准。
经过几轮的翻译、审校和专家论证,截至2006年12月,共出台六个地方标准,《北京市公共场所双语标识英文译法 通则》,《北京市公共场所双语标识英文译法 第1部分:道路交通》,《北京市公共场所双语标识英文译法 第2部分:旅游景区》,《北京市公共场所双语标识英文译法 第3部分:商业服务业》,《北京市公共场所双语标识英文译法 第4部分:体育场馆》,《北京市公共场所双语标识英文译法 第5部分:医疗卫生》。随后又出台了六个相应的实施指南,指导具体工作。 |